凡事有正面,就會有負面,接續上一篇,這篇說說團體督導的劣勢。
團體督導的劣勢:
(一)時間應用上的限制
在團督過程中,由於受督者較多,在時間的分配和應用上,較難顧及每一個受督者的需求,特別是在受督者都是新手時,面對許多治療的情境或是議題都感到陌生和困難時。因此時間應用上就會產生較大的困難,經常會出現時間不夠使用的狀況。在個督時,時間應用就是優勢,由於所有時間都屬於受督者一人所有,督導者能夠依照受督者的需求和議題的困擾程度,提供足夠的時間進行督導,這對新手治療師來說,會感到較為安全、也獲得更足夠的協助。
所謂團體督導,就是超過一人以上受督者所組成的督導團體,由於它是用團體的形式來運作,所以受督者在當中必然會感受到團體的壓力。舉例有些受督者,很難在其他人面前提出困擾自己的個案,也就是說這類的受督者,會因為團體的壓力,造成自己學習和受督的需求無法被滿足。個督是一對一的形式,受督者無需承受團體壓力,能夠更自在的提出自己的困擾議題,無需顧及其他人的觀點。
(三)受督者較難反應個人議題
督導包含了歷程化、概念化和個人化(Bernard,1979),當中的個人化,督導者扮演了類似諮商師的角色,對於受督者的個人議題,進行某程度的反應和點出的功能。在團督中,受督者在其他人面前,較難呈現和反應出個人的議題,且督導者通常也不適宜在團體中點出這部份的個人狀態,因此,個督的形式較有助於受督者這部份訊息的呈現,而經常這部份議題的處理,也是治療進展中重要的部份。
(四)團體運作的負面議題產生
團督以團體的形式進行督導內涵,由於本質上就是一個團體,因此無可避免的是過程中就會涉及到團體的動力及相關的負面議題,諸如團體凝聚的問題、團體中權力議題、爭取領導者注意等,而這部份的困擾,個督中就不會遇到,督導者更可以將時間和心力放在受督者的需求上。
(五)督導關係的差異
由於團督和個督是用不同的方式進行運作,因此督導者和受督者的關係,就受到這兩種不同人數運作形式的影響,以個督為例,督導者和受督者之間,隨著督導次數的增加,督導關係的發展會更加緊密,如果以督導個別諮商來說,有時候就會呈現所謂的平行關係(即督導者與受督者的關係,呈現出類似受督者與案主的關係一般),而這樣關係的呈現和處理,對受督者來說是重要的學習,但團督中就不會呈現這樣的關係。但相對來說,如果督導的是團體諮商,或許用團督的形式來進行,這樣的督導者和受督者關係,就有可能幫助受督者去覺察他與團體成員的關係。
以上就個人過去受督與督導的經驗,整理出團體督導與個別督導的差異。兩種的督導方式,各有其優勢和劣勢,希望這樣的整理,有助於助人專業的學習者,找到適合自己學習階段、個人狀態或案主議題的督導方式。謝謝您的閱讀,也邀請您寫下您的心得,並將它分享給您的學習伙伴。
團體督導與個別督導那個好?(上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