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經有家長跟我反應,他的孩子因為太想交到朋友,於是以送東西給對方,來換取友誼的方式,但又遇到同學東西收了,卻屢次爽約,這樣的狀況讓家長很心疼,急著阻止孩子不要再這樣做。家長問我該如何幫助他的孩子…。
據家長的觀察,孩子送了東西給同學,對方仍屢次爽約,讓孩子很傷心。家長也認為自己的孩子在過程中是受害的,且孩子和這位同學同樣的互動模式發生好幾次次。將一切看在眼裡的家長該怎麼做呢?
對於孩子想藉由送東西獲取友誼這件事,或許從某個角度看來像是「不對」的行為(因為用利益來換取關係)。但在大人的世界裡,我們也會透過禮尚往來的方式,來增進彼此的交流與情感的溫度,這樣的行為或許也非全然「不對」,只是這個孩子,因為沒獲得對方的回應,而覺得受傷,也讓家長覺得孩子成了受害者,這才是需要去處理的。
在人際交往中,每個人都有拒絕的權利,這個孩子選擇「收禮」後爽約,肯定讓人不舒服,但是,他若因為收禮,而接受與這個孩子交朋友,那麼我們也會對這樣的關係,感到有疑義。總之,兩個孩子的互動行為,到底誰對?誰錯?從不同的角度會有不同的解讀。回過頭來我們可以做的,應該是如何幫助孩子,在這樣的互動經驗中,避免受到傷害,甚至從過程中獲得正向的學習和經驗。
家長覺得孩子在過程中是受害者角色,當定位自己孩子是受害者,那麼對方就成了加害者。但是,將他們的互動定位是這樣的關係,對兩個孩子並無益處。所以,我跟家長回頭看看孩子們的互動,我說另一個孩子,並沒有強迫自己的孩子送東西給他,也就是說,其實孩子是主動選擇將東西送給對方,只是沒有得到他想要的結果而已。於是我們就這樣的角度,重新定位他們的關係,並引導孩子重新「看見」他們的互動,我告訴家長如下的作法:
- 當孩子因為這件事而傷心時⇨我們給予孩子同理支持及情緒接納。
- 孩子對於對方沒能回應交友這件事⇨我們反應孩子在交友關係中,他主動選擇跟對方分享物品,雖然對方沒有給予我們想要的回應。
- 關於孩子的交友行為⇨我們持續反應孩子的主動選擇,同時反應對方孩子的回應作法,並邀請孩子思考,是否要持續選擇用同樣的方式來交朋友,並尊重孩子的選擇。
以上給予孩子的回應,我試圖讓孩子從原來受害者角色跳脫出來,因為進到被害者的角色,那麼孩子在人際關係中,就顯得更加的無力與弱勢。我們將孩子從受害者角色轉換到選擇者角色,這當中包含兩種明顯的改變:(1)從弱勢位置到擁有權力:受害者明顯是一個位階較低的弱勢角色,而成為一個選擇者,則他是具有權力的,因為是自己可以自主的做選擇和取捨;(2)從被動無力到主動決定:身為被害者只有被決定的命運,但成為一個選擇者,則是處在採取主動的位置,為自己想要的方向做自己的決定。
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將對方推到加害者的角色,也有幾個問題:其一,這樣的定位,對那個孩子或許也不公平,因為在雙方平等的狀況下,彼此關係的存廢,他也是有選擇權;其二,將他們定位為加害與被害關係,這樣的界定無助於他們未來關係的發展。因此,如果可能,透過反應用詞的轉換,我們就可以重新定位他們的關係。
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感受,經常是主觀而本位的,但也因為感受的這兩種特質,當我們可以用不同的角度和語言重新加以定位關係。既使關係中的「事實」一點都沒有變,我們也可以因為檢視的角度及使用的語言轉換,就可以帶來不同的感受,找回屬於自己的「有力」位置,並明白我們對於自己的人生具有選擇的權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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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正奇
諮商心理師/輔導與諮商博士
專長:
兒童青少年及成人個別心理諮詢、
親職諮詢、企業培訓、心理助人專業人員培訓、心理劇實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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